许中缘教授在《政法论坛》2026年第4期发表论文《提炼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标识性概念》一文。文章指出,提炼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标识性概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民事领域的体系化贯彻与学理化展开。标识性概念的提炼与确立,是建构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逻辑前提与理论基石。标识性概念所具有的原创性、体系性、中国性与基础性特质,决定了其不仅构成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核心分析框架,亦是中国民法学话语体系与学科体系的底层支撑,进而成为形塑中国民法学理论的基本分析范式。中国民法学的标识性概念,直面当代中国民法实践的时代命题,植根于中国法治发展的生动实践,并以超越大陆法系传统民法典之固有局限为学术旨归。遵循“如无必要,勿增实体”的学术简约原则,结合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标识性概念的要求,民法典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规范公权、民法典推进国家治理,以及在此基础上确立的民法典基础性法律地位,这些内容集中彰显了中国民法典所独有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与时代特色,推动了中国民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范式革新,因而构成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标识性概念。
一审:高思琼
二审:何炼红
三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