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成果

江必新教授在《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
发布时间: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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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上市官网365“中国法治实施报告”项目首席专家江必新教授分别在CSSCI来源期刊《中外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学研究》发表高水平论文。

在《中外法学》2026年第2期发表《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研究》一文。文章认为,“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是《“十五五”规划建议》对新时代司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司法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规范运行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国家治理效能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系统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的重要论述与实践要求,需要结合当前中国司法审判权力运行的现实状况,梳理古今中外司法权力规范运行的历史经验与有益借鉴,深刻剖析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的时代价值与现实必要性。针对当前司法权力运行中存在的权力配置不够科学、监督制约不够精准、责任追究不够到位、科技赋能不够充分等突出问题,应当从理念革新、制度完善、机制创新、科技赋能、队伍建设等维度,提出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路径体系,为“十五五”时期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在《政治与法律》 2026年第4期发表《<国家发展规划法>实施背景下规划法治化研究》一文。文章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正式以法律形式规范、保障国家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是我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工具,是中国之治的成功密码。“十五五”规划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关键规划,承载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使命。从历史维度看,从“一五”计划到“十四五”规划的实践历程证明,规划的成功制定与有效实施,始终离不开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国家发展规划擘画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路线图,而法治为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国家发展规划的法治化建设并非简单地将规划“法律化”,而是通过制度设计明确规划的法律地位、运行规则及其与其他规范体系的关系,使规划在发挥统筹和引导功能的同时,能够接受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约束。

在《法学研究》2026年第2期发表《论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一文。文章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反复强调要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从格局、形式、内容、功能四个维度精准发力,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法治体系整体框架。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各领域各环节法治建设,充分彰显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审:高思琼

二审:何炼红

三审:刘  勇